中国新闻周刊消息,6月1日,广西柳州三江县人民法院诉讼受理中心门前,一女子遭到殴打。据悉,狠踹其头部的人是女子的丈夫,打人原因是女方提交了离婚诉讼书,男方不同意离婚。
当地警方通报,经调解,男方表示后悔,写下忏悔书、保证书,取得了女方的谅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不追究男方的法律责任。
此事一出,再次掀起公众关于离婚话题的讨论。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当前的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分别做出了新的规定。
协议离婚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则增加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条款。
2002年,民政部开始对外公布全国离婚率,19年间,我国的离婚率不断上升。民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共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离婚登记415.4万对。
两项条款的出台,无疑是对近年来持续走高的离婚率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协议?博弈?
2018年民法典草案发布后,针对离婚冷静期的效力、影响和利弊等,不断引发讨论。除了居高不下的讨论度,离婚冷静期的影响也显现在现实生活中。
6月1日,中国新闻周刊在前去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家理律所)采访中发现,电梯停到律所所在楼层,人员下了大半。家理律所律师易轶告诉记者,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讨论,的确让前来咨询离婚事宜的人数有所增加,“一些人想在明年1月1日前离婚”。
“协议离婚冷静期的30天内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比如妥协,双方可能谈好了一定的条件,但是另一方反悔了。”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杜芹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冷静期可能会对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上导致不良影响,“一方可能就会发现,反正都要离,我是不是要在财产上做这么大的让步?”
易轶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协议离婚本身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尤其是一方想离,一方不想离。”她认为,在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中,离婚冷静期如何冷静是没有具体可行的措施和明晰的判断标准的。
采访中,多位律师表达了同样的担忧。在协议离婚中,关于财产和养育权利的博弈,拖的时间越长,会导致原本离婚意愿更强烈的一方不断让步。
易轶认为,防止冲动型离婚而设置“冷静缓冲”需要数据的支持。对于离婚程序的繁复设置和离婚时间的延长,可能会对冲动型离婚起一定的作用,但是对于真正想离婚的人来说,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并不是一件好事。
“离婚冷静期是为了控制比较高涨的离婚率,但是离婚率中冲动离婚到底占多少比例,没有一个明确的数据。”
针对离婚率和冲动离婚比例,作家蒋胜男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引用了《2016年中国婚恋调查报告》等相关调查,认为闪婚闪离、草率结婚离婚的人不足5%。她认为,绝大多数人对于离婚还是理性的,不应该让大多数人为少数人的冲动“买单”。
“我认为它并不能控制这个离婚率,该离婚的还是得离婚,他不会因为你程序设置得多么复杂,而选择不离婚。”易轶说。
对于民众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恐慌,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曾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冷静期”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者婚内出轨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冷静期”不妨碍离婚自由。
“只要对方不承认分居,不好判定”
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会让更多协议离婚转入诉讼离婚,也是多位法律从业者的共识。
“就我个人的判断,30天冷静期的设置可能会导致诉讼离婚比例的上升。”杜芹说。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凤丽也认为,协议离婚加入冷静期,双方协议时间延长,协商空间增大,会有一部分的协议离婚转入诉讼离婚。
此次民法典增加的诉讼离婚规定为,“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但是分居是我们做实务中最难证明的一个东西,你说分居了,他说没分居,只要对方不承认分居,不好判定的。”段凤丽回忆,自己接过的案子中,因为分居第一次就判离婚的案例,是对方在无意中承认分居满两年才促成的。“分居本来就是消极事实,主要没有证据,基本法规是难以认定的。”
此前诉讼离婚,大多采用《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二十四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来是第一次不判离之后六个月再起诉,基本上也就判离了。”段凤丽补充,对于诉讼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的“潜规则”是70%—80%能判离。
段凤丽称自己不会给当事人推荐一年分居的诉讼离婚方式,“坦白说,我觉得这个风险太大了。分居满一年,那我要一年后再去起诉,万一一年之后认定不了,要再过一年再去。分居又不一定能认定。”
时间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国内分居认定标准的不明确使段凤丽坦言不敢让自己的当事人冒险。
诉讼离婚的“困难模式”
“如果说协议离婚是变难了,那诉讼离婚该多难还是多难。”易轶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曾在2016年的家事审判文件中提出“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的概念,并要求审判法官积极拯救危机中的婚姻。
2016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要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家庭和谐,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随后,云南、黑龙江、四川、山东、陕西、河南等地的部分基层法院,尝试实行3至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四川这边的法院率先引入了离婚冷静期这样的制度,广州高院出台的离婚案件的指引守则上明确有了诉讼期间的一个冷静期,还有些法院会有不成文的规定。这些现在是通过民法典来明确了。”易轶说。
对于诉讼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这个标准很主观。”易轶介绍,在离婚诉讼中,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法律认定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条件。
她认为,除这五条之外,包括其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都没有外在形式的判断标准,容易造成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在易轶担任主编的家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2019年度白皮书》中写道,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相对比较简单,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大众婚姻家庭观念发生转变,家庭结构更加多元。婚姻家事领域需要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矛盾、新诉求。
在2019年统计部门发布的婚姻家事一审结案情况统计中,2018年诉讼离婚的收案、结案量近年来首次出现双下降,而2018年离婚对数却依然上升,“这说明诉讼离婚正在开启hard模式。”
“现在诉讼离婚的冷静期不仅仅是六个月,在六个月的实体审判程序之外,也会加。”易轶表示,诉讼离婚前会进行调解,程序大概一到两个月。调解不成转诉讼,立案后要面临三到六个月的审判程序。其中可能再加入冷静期。“判不离,再来一遍。”
“对不起,现在没有快速离婚”
“如果离婚登记程序明年变严格了,那法院的诉讼离婚程序也应相应作出调整,不能出现一头紧一头松的情况。”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林认为,诉讼离婚的“冷静期”更值得关注。
“民政局和法院不能是割裂的,协议离婚要冷静一个月。而以往,当事人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因为户籍、涉外、执行等因素的考虑,在法院立案后,走无争议解决程序,理论上也立马能办,但这就形成了事实上诉讼离婚更快,所以未来法院很可能会拿出针对性的调整措施的。”
杨晓林预计,法院会根据民法典和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冷静期去制定规则,协议和诉讼的两个口子,会保持同样的步调。
家事案件历来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规定调解优先,在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进行的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中,此特点又得以强化。
杨晓林说,目前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调解程序前置,立案前、后都进行调解,导致案件迟迟进入不了一个正式的审判程序;以往离婚案件适用简易审判程序的,本应三个月内审结,现在已经很难做到了,甚至经常三个月还拿不到正式的立案号。
“有时候开过一次庭才拿到正式的立案号,都是先拿预立案号——也就是调解,调解完成才会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现在都是强制调解,家暴也是,但我们同时会申请一个人身保护令。这样离婚案的同时,法官就会先审人身保护令的这个案子。”段凤丽介绍。
“我们这有结婚三个月离婚用了三年的,你说这到底是有感情还是没感情?”易轶认为,目前离婚冷静期的审查是一个形式,而不是一个实质性的审查,“这是一个程序审查,要按照程序六个月六个月的走,至于到底冷静了没有,是不是激情离婚,到底什么原因,怎么判断?”
在易轶看来,离婚冷静期需要更加细化具体的规范,分居实质的判断标准、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等,都进行细化的规范,离婚冷静期才是落地了。
“我觉得,明年1月1日之前,会有针对离婚冷静期的司法解释和细节性措施出台的。”杜芹说。
原标题:“加码”的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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