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消息,“高管性侵养女案”一度甚嚣尘上,无数网友对男当事人鲍某某的做法嗤之以鼻,呼吁法律严惩。
然而,随着事件持续曝光,当事女孩小芳(化名)的身份信息却越来越扑朔迷离。
网友扒出小芳疑似有两张身份证,一张显示其出生于2001年,另一张显示其出生于1997年。网友据此推测,若其出生于1997年,与鲍某某第一次认识时,则已达到“18岁3个月”。
日前,网友张明(化名)就此事向小芳出生并曾上户的安徽阜阳太和县警方申请信息公开,警方回复,两个月前,已有七八位民警因此事被处理,“太和公安局纪检部门曾经上网通报,不过后来撤掉了”。
8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太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回复“上级部门在处理,其他信息不清楚”。拨打阜阳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回复“不清楚”。
案件回顾
“高管性侵养女”,高管职务被解除还被批评
2020年4月9日,烟台芝罘警方通过官方微博通报,鲍某某第一次被小芳举报,是在2019年4月8日,小芳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我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侦查,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了当事人。”
芝罘警方通报,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该局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
从第一次立案,到第二次立案,再到目前,此案已过去一年又四个月。其间,双方当事人隔空喊话,鲍某某也通过微博等渠道,多次表示自己并未做违法犯罪之事。
2020年4月,“高管性侵养女案”曝光后,烟台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解除了鲍某某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的职务。此后,司法部在开展兼职律师违规兼职清理专项活动中,还点名批评北京泰德律所律师鲍某某长期在企业任职,且取得美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严重损害律师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网络大V“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近日发布消息称,鲍某某仍处于取保候审中,取保候审十月到期。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定人外,鲍某某可以自由见任何人,自由外出,但不能离开烟台,鲍某某也坚信坚称自己无罪,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他在焦急等待最终调查结果出炉。
对于上述信息和鲍某某案件调查进展,烟台芝罘警方暂未发布最新的官方消息。鲍某某近期也未再发声。
身份成谜
网友扒出“养女”两张身份证,实际出生于1997年?
小芳究竟出生于哪一年?第一次与鲍某某认识时多大,与鲍某某发生关系时又是多大?
案发后,鲍某某和小芳各执一词。
多家媒体报道,鲍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说,认识4年,小芳从未给他看过身份证,买车票也仅仅是给鲍某某提供了一个出生于2001年的身份证号码。也有网友指出,小芳一直未给自己律师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不过,小芳的律师并未证实。
针对上述信息,网友张明(化名)就小芳自述的居住、上学等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小芳疑似持有两张身份证。
8月13日,张明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根据多位知乎、微博网友发布的信息,拼出了小芳提供给鲍某某出生于2001年8月20日的身份证号码。
他按照此号码进行查询,发现对应的G字头全国学籍号号码为:G341XXXX199710012XX,对应的安徽省学籍号是34XXXX0450420xx。
张明说,按照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号的编码规则,第七第八位是入学时间。从上述信息可以看出,小芳2001年8月20日出生的身份证号所对应的安徽省学籍号,为2004年入学,对应的身份证号则为1997年10月1日出生。
张明解释,教育部规定,学籍号G字头的为正式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G”字头正式学籍号为“G+身份证号”不能轻易修改。因户籍关键信息变动,确需对“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关键信息进行修改的,必须履行相关程序。修改时,应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内上传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县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提交中央数据库进行全国查重和身份比对,对没有问题的,可进行修改。学籍修改情况的历史信息将随学籍永久保留。
封面新闻记者通过安徽省学籍网查询发现,疑似小芳2001年出生的身份证号,对应的安徽省学籍号,出生年月日确为1997年10月1日,姓名为韩某某,“学生在校状态”显示为“跨省转学离校”;“学生就读状态”则为“跨省转学(已转出)”。
公开报道显示,小芳后来曾在江苏省上学。
封面新闻记者又通过江苏省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发现该身份证号,对应的全国学籍号与安徽省学籍信息一样,身份证信息同样为1997年10月1日出生,姓名同样为韩某某,年级则为“高中三年级”,“就读状态”为“毕业”。
封面新闻记者试图就双重身份证信息,求证当事人小芳,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试图添加其亲属微信,也无回应。
警方回应
两个月前,已对涉事民警进行处理
小芳身份证信息是否造假?
网友张明就小芳“持有两张身份证”一事,通过公安部网站向小芳户籍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公安局信访办申请查处和信息公开。
张明提供给封面新闻记者的太和县公安局8月5日给他的书面回复《太和县公安局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中显示,张明希望该局查处“高管性侵养女案”女方当事人韩某某(另一姓名为李某某),该局认为此信访事项属于太和县公安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事项,依法应直接向治安大队提出,不按信访程序受理。
张明说,他联系太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方给了他一个相关民警的手机号,不过一直未接听。
随后,张明给太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打电话,工作人员回复他,“此事在两个月前,太和县公安局纪检部门已经下了结论,并处理了七八个人,处理结果还在网络上公布,不过后来撤销了。”
至于小芳的真实年龄信息,究竟是1997年10月1日出生,还是2001年8月20日出生,对方表示他没看到处理结果,不清楚具体情况。
8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拨打太和县公安局政工室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该案,拨打治安大队、纪检监察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拨打阜阳市公安局宣传科电话,希望就“女方当事人是否违规持有两张身份证、太和县公安局是否有七八位民警因此事被处理”进行咨询,接电话的男性工作人员听说是记者,要了解关于鲍某某的信息,尚未等记者说完便匆匆说了一句“不清楚”后挂断电话。
8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再次拨打太和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就上述问题进行咨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上级部门在处理,其他信息请咨询宣传部”,随后挂断。拨打太和县公安局政工室和阜阳市公安局宣传科的电话,得到的答复依然上“不清楚”。
当日下午,记者拨打太和县委宣传部电话,工作人员表示,第一次听说女方当事人为太和县人,其记录下记者的需求后表示,了解后进行回复。
原标题:“高管性侵养女案”当事女孩疑有两张身份证?户籍地警方:上级部门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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