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因生活困难,将未满月的儿子卖了12.5万元?9月17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普宁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城西派出所侦破一宗拐卖儿童案件,目前,男婴已被警方解救,孩子亲身父亲及卖婴“介绍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9月10日19时许,普宁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报称,马某海(男,42岁,普宁市人)将自己未满月的亲生儿子转卖给他人。
接报后,民警立即出警处置。经侦查追踪,民警在普宁市下架山镇某村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海。经审讯,马某海交代,今年8月23日其儿子在下架山镇卫生院出生后,因家庭经济困难,遂萌生将孩子转卖赚钱的念头。
9月6日,马某海在同村人马某华(女,46岁,普宁市人)等2人的介绍下,将男婴以人民币12.5万元的价格在普宁市华侨医院附近转卖给一男子(该员身份不明,现在逃),并向马某华等2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感谢费”。
随后民警在普宁市军埠镇某村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华,并解救出被拐卖的男婴,马某华对其拐卖男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海、马某华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加紧侦办中。
原标题:普宁男子将未满月儿子以12.5万元卖出!与介绍人均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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