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纪委监委微信公号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科尔沁左翼中旗旗委原副书记、旗长张海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海明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涉案财物;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管理和使用党费混乱,并借机贪占党费;利用职权肆意妄为,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唯利是图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海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海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旗委原副书记、旗长张海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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