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由华为公司提供
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温哥华当地时间11月18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结束了对孟晚舟引渡案的第四位证人——来自加拿大边境管理局的官员桑基特·迪伦的交叉询问,并在随后又听取了第五位证人——同样来自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索米思·卡特拉加达的证言。
对迪伦的交叉询问依然是集中在他为什么要盘查孟晚舟有关华为在伊朗开展业务的问题。
虽然迪伦声称他是基于维护加拿大国家安全的考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但是当律师问他:除了问华为在伊朗开展业务的问题之外,是否问了华为在朝鲜和叙利亚等国开展业务的问题,迪伦承认,他没有问。
这里就暴露出来迪伦证言的自相矛盾。加拿大当时没有制裁伊朗,相反,却对朝鲜和叙利亚进行了制裁。那么,迪伦作为加拿大边境管理局的官员,如果真是出于对加拿大国家安全的考虑,没有问华为在朝鲜和叙利亚开展业务的情况,反而去问伊朗的事,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如果迪伦只是以加拿大执法官员的身份帮助美国联邦调查局来盘问这个问题,那就能解释通了。
△迪伦的书面证言显示他当时盘问了孟晚舟关于华为在伊朗业务的问题
迪伦在解释他为何认为孟晚舟和华为公司威胁加拿大国家安全的时候说,他的判断来自于互联网上的信息。
律师指出,2018年12月1日,也就是逮捕孟晚舟的那天,有一封抄送给他和另一位边境管理局的官员司各特·柯克兰(Scott Kirkland)的电子邮件。这是一个内部分发的每周例行报告,其中有关于孟晚舟案的链接。律师问迪伦,是否打开过这个链接?迪伦说,没有打开过。
这样的回答非常不合理。迪伦是一位政府官员,出于加拿大国家安全的目的,正在经手孟晚舟的案子。他不是在内部报告和通过内部信息渠道了解孟晚舟案的相关信息,甚至根本没有兴趣去打开相关的链接看一眼。反而是到信息非常不可靠的互联网上查看孟晚舟和华为公司的消息,并由此认为孟晚舟和华为对加拿大国家安全有威胁。
事实上,迪伦连他在互联网上搜索孟晚舟和华为公司的说法也是撒谎。根据2018年12月1日的迪伦本人的工作笔记和多份官方文件,都没有迪伦搜索互联网查询此事的记录。所以可以推定,迪伦是事后编造的谎言,目的是掩盖他盘问有关华为在伊朗业务的这个反常行为。
相对于迪伦的满嘴谎言及其证言的漏洞百出,当天出庭作证的第五位证人——来自边境服务局的索米思·卡特拉加达的证言倒是透露出一些值得注意的细节。
其一,在2018年12月1日上午9点多,联邦警察和边境服务局开了一个联席会议,会上通报了要逮捕孟晚舟的事,还展示了逮捕令,而且还确定了先由边境服务局进行盘问,然后再进行逮捕的方式。
△对孟晚舟的逮捕令上有明确的“立即逮捕”的要求,但是警方却多次改变逮捕的地点和时间
这个证言就回答了之前的一个疑问:逮捕孟晚舟之前,先由边境服务局进行盘查以获得所需的信息,然后再执行逮捕,是经过事先设计的。
卡特拉加达还证实,他当时就知道这是一个重大案件,案件有可能会在事后进行复审。所以,他认为在程序上应该让联邦警察和边境服务局的职责相互保持独立,以免事后难以解释。
要知道,卡特拉加达是迪伦和柯克兰的下级,他意识到了这个案件重大,想到了事后会有复审,为此也做了相对比较详细的工作笔记。而他的两位上级却不仅没有做正常的工作笔记,还删除工作邮件,甚至用不靠谱的互联网信息来判断事关国家安全的大事。那么,谁的证言更可信呢?
△卡特拉加达的工作笔记比较详细,甚至有准确的时间
关于联邦警察为什么要拿走孟晚舟的电子设备,卡特拉加达说,他认为是因为美国联邦调查局想要这些东西。如果警方想从边境服务局这里获取他们需要的信息,实际上是有合法途径的,就是要填写书面申请。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当初边境服务局的官员为什么要把孟晚舟的手机密码单独写在一张纸条上了。这样做,实际上是用一种似乎是不经意的方式,让警方轻轻松松地获得了这些信息。通过非法方式不仅便利,还避免了填写书面申请留下证据的后患。
原标题:孟晚舟庭审日记丨谁的证言更可信?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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