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1997年9月21日,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李太屯村村民郭刚堂夫妇报案称,其两岁半的儿子郭新振被一名陌生女子拐走。接报案后,聊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工作,走访摸排,调查侦查,采集血样,完善DNA数据,由于郭新振之前从未被采集过DNA信息,受条件所限,案件久侦未破,虽然办案民警更换,但一代又一代办案民警始终坚持查找,从未放弃。
24年来,郭新振这个名字在郭刚堂家人心里呼唤了24年,也在警方心里压了24年,警方排查追踪的脚步奔跑了24年。
2021年,公安部组织开展“团圆行动”以来,公安部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从全国抽调了多名DNA和人像等刑事技术专家,克服儿童失踪被拐时体貌特征与长大后差别较大的障碍,突破技术壁垒,运用最新比对查找手段,在河南成功发现了一疑似比中人员。接公安部指令后,山东省公安厅、聊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赶赴河南,与河南警方共同找到疑似人员,并通过DNA鉴定确定其即为郭刚堂被拐走的孩子郭新振。
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聊城市公安局专案组民警以此为突破口,深入了解当年收养过程、送养人员,克服年代久远、线索模糊、人员信息不详等困难,抽丝剥茧、层层追查,通过大量走访调查,最终锁定当年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呼某(男,现年56岁,河南人,现因其他案件羁押在山西某看守所),但呼某畏罪心理严重、拒不交待,案件再度陷入僵局。此时,专案组民警另辟蹊径,围绕其关系人开展进一步侦查,通过分析研判发现,其当年的女友唐某(女,现年45岁,山东人)有重大作案嫌疑,聊城公安专案组立即赶赴山西某地将唐某抓获。经审讯,唐某对1997年9月伙同呼某拐卖郭新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大量证据面前,呼某最终认罪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据呼某、唐某交代,1997年两人为恋人关系。当年,呼某带唐某来到聊城,呼某在聊城汽车站附近一旅馆等待,唐某独自出门寻找作案目标,当发现当时两三岁大的男孩郭新振后,唐某抱起郭新振就跑,打车前往汽车站附近与呼某会合,随后与呼某一起乘长途车返回河南,由呼某将郭新振贩卖。
目前,唐某已被聊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标题:拐卖“刘德华”儿子的人贩子被聊城公安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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