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陈雍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赖蛟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陈雍此前为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赖蛟原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陈雍 资料图片
首都之窗网站简历显示,陈雍,男,满族,1966年10月生,辽宁北镇人,1988年1月入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辽宁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他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陈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辽宁省监察厅厅长助理(正处级),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厅长助理(副厅级),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抚顺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沈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中央纪委绩效管理监察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绩效管理监察室主任,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主任,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等职。
2018年10月,陈雍任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2019年1月当选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赖蛟 资料图
赖蛟出生于1972年4月,重庆荣昌人,长期在商贸系统工作,曾任渝北区区长、重庆市商业委员会主任等职,2016年9月出任忠县县委书记。
2020年3月,赖蛟跨省履新,获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后负责自治区商务、文化旅游、外事、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来源:宁夏日报、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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