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由政府部门集中采购,能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第二批综合医疗试点省市,重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出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完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截止今年7月,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四批集采药品,157个药品平均降价53%,全市节省费用约20.5亿元。贯彻落实国家冠脉支架集采,中选支架平均降价95%,全市节省费用约2.2亿元。
在落实国家集采工作基础上,我市牵头先后开展两批次常用药品省级联盟带量采购,46种常用药品平均降价55%,全市节省费用约7.6亿元。开展15个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的省级联盟带量采购,中选率100%,实现了“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目标,群众用药可及性得到了保障。开展3类医用耗材和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联盟带量采购,平均降价分别达到了65%和84%,全市节省费用约5.8亿元。
落实医疗机构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结余留用激励机制,全市首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奖励资金发放6200余万元,让医护人员分享改革红利,有力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常态化开展,促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系统集成。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药品集采,加大推进我市联盟采购力度,将更多的药品纳入集采范围,切实降低药品价格、保障临床供应。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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