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落马9个月后,11月30日,69岁的贵州省政协原主席王富玉在天津一中院受审。他被控敛财4.34亿余元,还在退休后利用影响力受贿1735万余元。
王富玉,河南唐河人,早年在河北省工作,官至石家庄市副市长;1991年调任海南,任职长达23年之久,先后主政琼山、三亚、海口三市;2004年底从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任上调任贵州省委副书记,任职贵州省委副书记7年后,2012年转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次年出任贵州省政协主席,至2018年卸任。
退休三年后,今年2月王富玉被查,8月被开除党籍。通报称,此人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道德沦丧,家风败坏,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
王富玉受审。据央视新闻
敛财4.5亿元,当庭认罪悔罪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8月通报,王富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道德法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乘坐私人飞机;
在组织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利,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沦丧,家风败坏;
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直至退休后仍大肆收钱敛财。
随着王富玉受审,其敛财细节被披露。
据央视报道,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担任中共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
此外,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王富玉的刑事责任。王富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王富玉。资料图
同期南下海南的三官员,两“虎”已被判无期
据检方指控的信息,王富玉受贿长达16年,始于1995年,而在卸任贵州省政协主席之后,他仍旧大肆敛财至2021年,也就是在今年2月被查之前仍敛财不止。
被查实贪腐起点1995年,王富玉刚刚履新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半年时间,这是他首次主政地级市,担任“一把手”,彼时距离他南下海南,刚刚过去4年。
据官方履历,王富玉1952年8月出生,河南唐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
王富玉毕业于长沙冶金工业学校,毕业后在冶金部华北冶金矿建公司工作了3年,1979年6月,27岁的王富玉进入河北省委组织部当科员,这是他仕途的起点。其后近40年,他的仕途辗转三省。
在河北省委办公厅当了4年秘书后,王富玉调任地方,先后获任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37岁升任石家庄市副市长,跻身副厅级。
1990年代,全国涌起“十万人才下海南”的热潮,不少内地官员调任海南特区。1991年7月,王富玉南下,从石家庄市副市长任上平调至海南省海口市任副市长。值得关注的是同一时期,还有两个官员也调任海南。
1991年8月,已是共青团山东省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王勇,调任海南省机械工业总公司纪委书记;
1991年10月,在家乡安徽任职煤炭部淮南矿务局南方公司副经理的张琦,也南下任职,获任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工商处负责人、处长。
从左至右张琦、王勇、王富玉。
王富玉、王勇、张琦,这三名同一年南下的官员,在海南走上了不同的仕途,最后都走上了省部级的高位,而今都先后因受贿落马,监狱将是他们余生的归宿。
王富玉在海南仕途顺畅,两年后晋升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长;1994年5月出任琼山市委书记、市长,42岁跻身正厅级;1998年2月升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不到46岁跻身副省级;2002年4月,不满50岁的王富玉升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
在海口主政两年多,2004年12月,王富玉离开工作了23年的海南,调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后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协主席,2018年在正部级的岗位上退休。
在王富玉离琼北上后,扎根海南的张琦、王勇,也陆续走上了副省级的领导岗位,也均倒在了贪腐的泥沼中。
张琦曾先后任三亚市副市长、儋州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2016年11月,调任海口市委书记,2019年9月被查,系十九大后海南“首虎”。
王勇曾先后任职海南省交通厅厅长,三亚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海南省委统战部部长, 海南省政协副主席,2020年7月落马。
值得注意的是,疯狂敛财的三“虎” ,均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处分通报存在家风败坏。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到,张琦“以权谋私、亲清不分的家族式腐败”。在双开通报中,同样提到了张琦“家风败坏,伙同家人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
王勇被通报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家风不正,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帮助家人承揽保险业务,搞权色交易”。
王富玉被通报“生活奢靡腐化,道德沦丧,家风败坏”。
2020年12月,张琦因受贿罪被判无期。法院查明,他利用职权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7亿余元。
今年10月28日,王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查明,他利用职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9047.2259万元。
张琦、王勇均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意味海南两“虎”已在监狱服刑。
而今,敛财超4.5亿元的王富玉,也将步张琦、王勇的后尘。
原标题:同期下海南的三“虎”,两个被判无期,一个敛财4.5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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