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羽毛球运动员林丹涉机票款纠纷, 被追加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54万元。12月14日下午,林丹就此事发布律师声明称,报道中关于“林丹成老赖!与谢杏芳拖欠54万机票钱”、“林丹谢杏芳夫妇……被列为失信人”等信息均为不实信息。律师声明全文如下:
此前,@林丹就此事发微博称:“本人跟万国城公司合作上有分歧,3月份已经退出公司,之前代表公司出席活动的机票酒店住宿钱,不知道万国城公司欠账票务公司,現在正让律师妥善处理。”
据资料显示,2018年7月,由林丹参股的万国城(广州)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与广州西敏旅运票务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后者需要向林丹及其配偶谢杏芳和其他第三人提供机票。
而林丹参股的万国城公司收到账单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机票钱,但万国城公司屡次被催款后仍不支付2018年9月至12月的机票钱,无奈,广州西敏公司将万国城公司起诉至法院。
最后,法院判决林丹参股的万国城公司需要赔偿广州西敏公司40余万元以及相应利息。
消息来源:@林丹微博、北京青年报、九派新闻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