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3)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水上大队发布消息称,从即日起在嘉陵江主城水域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严查5类违法行为。
“嘉陵江黄花园至磁器口13公里水域,分布有不少饮用水源和取水点。”交通执法水上大队的执法队员介绍,为保护嘉陵江流域水域环境,今年以来他们先后查处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闲置、施工单位向航道倾倒垃圾弃土,以及餐饮船舶未按规定配备防污设施设备等违法案件18起。
同时,监督主城嘉陵江水域20余艘餐饮船舶实施环保整改,配备垃圾、废弃物、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接收的设施设备,对船舶垃圾、油污水、固体废弃物和生活污水等污染物实行集中接收转岸交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处置,关停餐饮船舶直排卫生间50余间。
为推进船舶防污染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交通执法水上大队委托有环保主管部门认可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随机选取船舶,对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排放和船用燃油进行抽样监测,本次将对以下五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一是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船舶防污染证书与文书的行为;二是不按规定配置船舶污染防治设备、器材或者擅自闲置、拆除船舶污染防治设备、器材的行为;三是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或者超过标准排放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的行为;四是未经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的行为;五是船舶垃圾、固体废弃物、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未按规定集中转岸交由有资质的接收处理单位接收处置的行为。
执法队员表示,船舶向水体排放废油、残油、垃圾和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或者超过标准排放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将面临5千至5万元罚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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