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截图
4月16日10时14分,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三大队于奉节服务区开展“春雷”专项行动。现场拦截一红色悬挂临时牌照的奔驰轿车,该车在沪蓉高速进城方向1366KM+600KM路段经测速仪抓拍照片认定,时速达184千米。该路段限速100千米,超速84%。
驾驶员介绍,他当天从巫山上道,准备到重庆办事,本以为刚买来的新车,未上牌照,高速公路电子监控系统无法抓拍,即便超速也无法对其查处,便心存侥幸,超速行驶。结果被高速执法部门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陈姓驾驶员处罚款2000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给予陈姓驾驶员计12分的处罚。
△处罚通知书
高速执法部门提醒广大驾乘朋友,新车在道路上行驶,在未取得正式牌照时,根据其临时牌照和车辆识别号,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影响违法行为的查处,新车未正式上牌照之前同样没有监管盲区,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
同时,车辆超速行驶,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随着车速的增加,驾驶员的视距和视角会变短变窄,一旦前方发生突发事件,将大大减少处置突发事件的机会,增加事故损害后果,甚至车毁人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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