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价局下发通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临时性降低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每千瓦时1.11分,每年可减轻工商企业用电成本约2.2亿元。加上今年落实取消临时接电费等清费措施,共可减轻企业用电成本约11亿元。同时,通过规范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还将进一步减轻转供电用户电费负担。
市物价局将采取四项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我市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1.11分,临时性降低重庆电网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每千瓦时1.11分。为了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自4月1日起,用户可以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
市物价局还将全面落实电网清费政策,要求电网企业按规定组织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暂免征收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政策性交叉补贴和免收系统备用费。同时,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到户,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按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用。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赁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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