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环保局获悉,截至4月24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00天,同比增加8天;其中,优为28天,同比增加8天。
大气污染源头如何进行治理?经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印发了《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将50条2000余项措施分解到各区县政府、有关市级部门。同时,市环保局对交通、扬尘、工业、生活四个方面的污染进行有力控制。
控制交通污染方面,定期检验机动车40余万辆,路检机动车2.3万辆,查处货车违反限行规定、超标车、黑烟车7.5万件。开展新车销售环节环保关键部件一致性检查,现场抽查各类机动车12辆。
控制扬尘污染方面,强化对3000余个工地和400余条道路扬尘污染管控,检查工地、道路、渣场、堆场6781处,查处渣土运输车1.7万台次,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和示范道路创建200余处。出动洗地车、水车、雾炮车等机具设备约28万台次,冲洗用水约200万吨。
控制工业污染方面,督促珞璜电厂、恒泰电厂、合川电厂等8台燃煤发电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组织全市31家水泥和500余家烧结砖瓦企业分两批次开展错峰生产60天。完成重点行业专项执法监测151家次共263个废气排放口,立案处罚超标的2家企业4个排放口。关闭烧结砖瓦企业175家,淘汰燃煤锅炉11台。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零容忍、出重拳”利剑执法行动,立案处罚848件。
控制生活污染方面,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治理餐饮业油烟140余家,制止露天焚烧、烟熏腊肉、露天烧烤行为1256件,继续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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