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酒后驾驶去送货,没想到不认识路走错了,更加悲催的是,这辆车路过交巡警大队门口,被正在路边交接工作的民警拦了下来……
27日上午10点45分,江北交巡警渝澳勤务大队多名民警正在读书梁部队门口交接工作,一辆小型货车正好从门前经过,因该车外观较旧且声音较大,民警怀疑该车排放未达标,不符合环保要求,于是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但驾驶员并没有,而是继续向前行驶,民警顿觉可疑,再次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在民警的明确示意下,驾驶员最终将车停在路边。驾驶员下车后,民警闻到其身上明显有酒气,经过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冯某承认自己从前一天晚上饮酒至昨天凌晨1点,早上宿醉未醒便出来开货车送货。冯师傅感叹自己对路线不熟悉,不该走这条路,“哪晓得开到交警队门口来了。”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冯某在2016年因酒后驾车被处罚过,此次被查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货车司机冯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二次酒驾等多项违法行为,已被移交办案部门进一步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谭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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