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执行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23日,垫江县法院成功办结一起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陈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罚款1000元,并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配合下,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义务。
据垫江法院执行局法官胡先荣介绍,被执行人陈某系垫江县某镇经发办主任,曾因涉民间借贷纠纷,被垫江法院判决返还谭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后陈某一直未履行义务,谭某遂向垫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胡先荣法官经调查确认陈某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后,多次约谈陈某,通过法治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陈某主动向胡先荣法官承诺履行期限,但屡次失约。胡先荣法官将案件相关情况向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获得大力协助。
△宣读处罚决定
△被执行人电话联系亲属筹措案款
8月23日,在该镇党委督促下,陈某来到垫江法院,接受调查处理。垫江法院经调查认定,陈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已严重违反法律,依法对其处以15日司法拘留、罚款1000元。
△被执行人通过手机银行支付案款
△申请执行人清点案款
处罚决定作出后,陈某意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立即联系家属,当天下午向谭某兑现全部案款,该案成功执结。
垫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晓东表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而陈某身为基层干部,缺乏法治理念和诚信意识,抗拒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本案通过法院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协作,促使陈某转变观念,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同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形成强大执行震慑力,迫使其当场履行全部义务,及时维护了党和政府良好形象,有效捍卫了司法尊严。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之下,垫江法院将以更加强有力的执行举措,全力解决执行难,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原标题:欠钱不还当“老赖”?身份不是你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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