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就业见习补贴涨到1200元啦。只要符合以下领取条件,就可以申报,快来看看你符合要求不?
据悉,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2、毕业学年在校生;我市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申报就业见习补贴有哪些条件?1、招募的见习人员,符合见习人员范围;2、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按协议提供全职见习岗位并安排见习人员实际到岗见习,且见习期限符合规定要求;3、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手续。
就业见习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划拨给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留用人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200元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划拨给就业见习基地。同一见习人员只能申报一次补贴。申报流程为:见习期满后,就业见习基地在每月1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上游新闻记者 黎静 实习生 王堂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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