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最近,市民小钱遇到了麻烦事。买了一套二手房,可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原房主却一直不愿搬走,而且对方还坚持认为自己不搬走的理由很充分。小钱告诉记者,2018年2月份,他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的一套房屋,虽然房子比较老旧,但一百五十个平米的面积,适合一家老小居住。
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原房主应该在今年10月31日之前,把房屋交给小钱。但约定的交房时间已经过了好几天,原房主仍然不愿搬走。
小钱说,他现在也是在外面租的房子,如果原房主因为特殊原因,要延迟交房,大家可以协商。记者和小钱一起来到现场,敲门无人应答。小钱拨打了原房主陈女士的电话。原房主陈女士说,她买的新房正在装修,没法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交房,同时也不愿意进行协商。
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房产证已经过户到小钱的名下,《房屋买卖协议》也约定了交房的时间,这套房屋已经属于小钱所有。如果原房主陈女士违约,小钱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及逾期入住的租金损失。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郑维
原标题:约定时间不交房 原房主霸气回应:你去法院告我!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