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我市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而且证照齐全,却没有通过平台接单,而是在路边揽客,这样的行为算是非法营运吗?
2月21日晚,在一起执法行动中,交通执法渝中区大队的执法人员给出了答案:不算非法营运,但违反了《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当天晚上8点45分,执法人员在对渝A81***的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有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崔某也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
可是,崔某车内的四名乘客却不是通过网络平台下单搭乘上该车,而是崔某见乘客在路边等车,直接招揽上车的,崔某与乘客约定到七星岗的车费为20元。
执法人员介绍,崔某的行为涉嫌违反《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明令禁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违反规定巡游揽客”之规定。
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崔某称自己并不知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能沿街巡游揽客,而崔某也将面临至少200元的罚款。
此外,执法部门也将崔某行为通报所属网约车平台。
上游新闻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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