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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气!庭审搬到社区广场 市民听得好认真
05-09 21:04:5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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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你有什么想对在场群众和被害人说的?”

“这次因为我的错误,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我想说对不起!”

这是法庭上常见的对话,但是今(9)日,这个庭审的场景被渝北区人民法院搬到了社区广场上,整个庭审过程严肃正义,紧接着的案件解读言语平实、贴近生活,台下的市民看得是投入,学到不少知识。

小伙抢劫让对方扫描收款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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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现场,法官当庭审理这样一个案件。

刘某借了5000元的网络贷款,办好后发现到手的钱被“吃水”1/3左右,只有3000多元。到还款时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收入,又很快把钱用光的刘某,产生了抢劫念头。

今年3月5日12时,刘某带着从网上购买的电棍,来到一车库伺机抢劫。当被害人肖某(女)独自驾车进入车库停车时,刘某持电棒电击肖某腹部,向其索要钱财。

肖某被迫扫描刘某提供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支付了5000元。

案发后,刘某被警方捉获归案。目前,公安机关追回赃款2442元,发还给了被害人。另外,被告人刘某的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2558元。

金额并不大为何被判四年?法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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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随后,合议庭评议后进行了宣判,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退赔被害人损失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为此,法院依法判决刘某犯抢劫罪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金额不大,又没伤人,钱也还了,咋判这么多年。”坐在庭审台下小板凳上的刘女士发出了疑问。“肯定是(犯罪性质)太恶劣。”坐在旁边的周大姐马上和刘女士激烈的讨论了起来。

当法官当场进行案件解读讲明原因,两个人的争论才平息了下来。

法官说:“抢劫罪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很大的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法律规定的刑罚也比较重,法院执行的刑事政策是从严打击,从重处罚。”

庭审进街镇帮助市民提高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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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轻人可以起到教育作用!”观看了整个庭审和案件解析过程的徐先生表示,年轻人平时很少接触法律,这样公开的宣传可以让他们知道什么是违法、违规的,是不能做的,否则后果很严重。

渝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郑永红介绍,从渝北区人民法院2014年的“百场庭审进街镇”,到今天举办的“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活动,已是连续开展的第六个年头。经过多年发展完善,活动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渝北区人民法院坚持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司法公开、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特色品牌。

“今年的活动我们有所加强。”渝北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副主任蒋渝表示,今年渝北区人民法院选择的庭审案例都比较“接地气”,比如套路贷等案例,希望能够帮助群众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蒋渝还表示,接下来,活动会重点结合扫黑除恶重点工作,把扫黑除恶的重点宣传和庭审拿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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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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