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6)日上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某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七个月至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市高法院发布消息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止今年4月30日,我市法院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225件,已审结129件。
近期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近期,渝北区、沙坪坝区、梁平区、九龙坡区等多家法院,都有涉黑涉恶案件公开宣判。在审理黑恶犯罪案件中,重庆法院依法严厉打击了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形成良好打击声势,同时坚守法治底线,确保对黑恶犯罪组织的认定不“拔高”、不“降低”。
市高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从去年2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截至今年4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一审案件10件206人,已审结4件78人,已开庭待宣判1件;受理涉黑二审案件4件78人,已审结1件20人;受理涉恶一审案件215件1398人,已审结125件768人,已开庭待宣判61件;受理涉恶二审案件28件238人,已审结19件147人。
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共50条
市高法院表示,重庆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方针,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犯罪出重拳、下重手,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嚣张气焰,持续有力地打击和遏制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土壤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
截至2019年5月8日,全市法院在审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共22条;摸排发现并及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共50条。
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打击新兴行业领域黑恶势力
市高法院还介绍, 全市法院认真组织学习两高两部近期下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新兴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律政策研究,及时总结推广打击黑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非法放贷、网络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经验做法。
同时,继续发挥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库、专门合议庭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全市刑事法官执法办案能力和法律政策水平。
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督导反馈意见
市高法院透露,该院高度重视对中央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除认真学习研究中央扫黑除恶第9督导组反馈意见,还对照市委、市政府整改落实方案及清单,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梳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法院清单式、表格式的整改方案,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同步开展。
截至目前,需立行立改或限时完成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到位,并已取得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需长期用心用力的整改事项已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正在稳步推进落实之中。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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