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13时20分许,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事故当事人杨先生报警称,自己在正常行车过程中,被一台从天而降的电视机砸中,造成自身车辆受损,被迫停驶于应急车道内。
执法人员立即赶往到达现场,经了解,杨先生从广安上道,经G85银昆高速渝广段高速公路前往重庆,当车辆驶出清平隧道后不久,一台电视机从前方的黑色SUV车顶滑落,径直往杨先生车辆的挡风玻璃飞来,吓得其本能的向右躲避,最终电视机与车辆后左视镜发生碰撞后,散落于行车道内。
随后,执法人员从黑色SUV驾驶员张先生口中得知,他此行的目的是前往重庆退换该电视机,由于电视机包装较大,无法放置于车内,才被迫置于车顶,由于未固定妥当,导致电视机滑落。
执法人员取证后,立即责令双方车辆驶离现场,前往G85两江主线站作进一步处理。
执法人员严厉批评了张先生的不文明驾驶行为行为,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200元行政罚款。
值得庆幸的是,本次事故中后车驾驶员临危不乱,处理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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