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陈先生在一家饭馆就餐的时候,突然窜出来一只猫。这只猫让其他食客受到惊吓,把手里一碗汤泼到了陈先生的后背,陈先生因此被烫伤。现在陈先生想知道的是,谁来为他的伤负责呢?那只猫,那名食客,餐馆经营户,还是他自己呢?
陈先生说,事情发生后,餐馆老板打了两个鸡蛋,为陈先生敷了蛋清。那名客人也去买了香烟,给大家点上,算是表达了歉意。陈先生一开始以为不是什么大事,也就让这事儿过去了。可回家以后,陈先生的背越来越红,越来越痛,甚至影响到他的正常休息和工作了。
陈先生说,这几天他后背痛得不得了。这才觉得,应该有人为他的伤势负责?可这事儿找谁呢?找这只猫?这只猫一直不做声。餐馆老板说,这是一只流浪猫。只不过她偶尔会喂食。
找把汤洒到陈先生北上的那名食客?可在当时,因为觉得这事儿不严重,所以都没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
既然陈先生是在这餐馆里出的事。是不是相关责任应该由餐馆来负呢?陈先生和餐馆经营户之间,也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为了化解双方的分歧,记者当着他们俩的面,电话咨询了杜江涌律师。杜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没有某一方存在过错,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那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赔偿责任”。但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各方就可以不理会陈先生受伤这事儿。《侵权责任法》里面有一个原则叫做公平原则。意思就是对于过错的发生,大家都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但是有人受伤了,从社会公平角度来说,就由各方在各自能力范围内。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
当然,杜江涌律师还表示,如果店主是长期给这只猫喂食,那么也应该对猫的行为承担一定的约束责任。总体来说,杜江涌律师认为,相关各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基于公平原则,应该在理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陈先生一定补偿。如果找不到另一名食客,陈先生和餐馆方最好是协商处理此事。
在听取了律师的建议之后,餐馆经营户表示,愿意先陪同陈先生一起,前往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然后再协商具体方案。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实习记者 吕颖莉
原标题:一只流浪猫引发的烫伤 该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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