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公积金个人账户身份信息如果出现错误,会影响公积金的正常使用,需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在023-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留言中,咨询此类问题的群众较多,往期推文中,我们讲了个人一般性基础信息变更,那今天我们一起来说说重要性基础信息变更吧。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适用情形
一、职工姓名中仅有1个字需要变更,但变更前后的字无谐音、形近、繁简体替换等关联性的;
二、职工姓名中有2个字以上(含2个字)需要变更的;
三、职工身份证件号码中有2个数字以上(含2个数字,不含身份证件号码升位)需要变更的;
四、职工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同时需要变更的。
受理地点
一、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江北、南岸、沙坪坝办事处(主城区缴存单位、在职职工及离职后个人账户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职工,可就近到渝中、江北、南岸或沙坪坝办事处办理);
二、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程序
一、单位经办人员及职工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承诺书》同时到场确认办理;对因单位原提交了错误信息,现需变更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对单位按职工原身份证件信息办理了个人开户,现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化需变更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个人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原件;
二、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个人信息修改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个人)核对留存。
温馨提示
单位已灭失的,其原职工不能办理个人重要性基础信息变更,只能办理个人一般性基础信息变更,由职工本人提交变更申请,其办理流程除按“一般性基础信息变更”办理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01
单位灭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商责令关闭的文件、工商注销单位的证明、上级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上一级公司决议等);
02
单位灭失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不需再加盖单位公章,但需信息变更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变更承诺书》必须职工本人签字;
03
对个人账户已调出原单位尚未调入新单位的职工提出信息变更的,还需收取其调出时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工资表等)。
原标题:注意了!这些情形会影响您公积金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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