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民警查酒驾,永川一开着未挂号牌摩托车的男子转身拔腿就跑。民警立即追赶,成功将男子抓获。原来,他因有多项违法行为,已经被记26分,处罚1300元。
8月4日21时许, 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中山大道中段大什字路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拦下,并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驾驶员吴某表示:“忘带身上了……”民警准备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查看其是否有驾驶证时,吴某突然拔腿就跑。
民警觉得事有蹊跷,立即进行追赶。吴某跑出去300米后,在一处树林中,被民警成功抓获。
经调查,吴某因违反“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篷)”等多项违法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被永川交巡警处以罚款1300元记26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证被扣满12分,但不足24分的情况,需要参加培训,并且要通过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扣24分或24分以上的,需要重新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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