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20日,黔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龚某、王某职务犯罪一案。2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9名处级领导干部和涉案单位4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龚某担任黔江某医院财务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担任消化内科护士长的被告人王某共同配合协作,通过每月虚增消化内科科室费用后进行报账,再由两人五五分成的方式谋取私利;被告人龚某通过职务之便收取他人感谢费。公诉机关认为龚某、王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龚某的刑事责任,应当以贪污罪追究被告人王某的刑事责任。黔江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庭审经询问被告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阶段,就该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二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悔罪,并请求法庭能够从轻处罚。经合议庭合议,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案主审法官陈江结合本案针对职务犯罪系列法规,给现场旁听的公职人员进行了一场法治教育,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深刻认识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的重要性,一定会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 。
原标题: 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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