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1时30分许
渝北交巡警在红锦大道人和加油站附近
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时
发现一辆丰田轿车突然停下
一个人影迅速从驾驶位置跑向了后排座
民警警觉之后便立即上前检查该车
女子满身酒气神情慌张
只见后排座的女子从车厢出来,
满身酒气,神情有些慌张,
不停地在打电话。
民警询问刚才是不是她在开车,
起初,该女子不承认是自己驾车,
并谎称代驾开的车,
代驾中途去上厕所了
自己在此处等他,
还急忙拿出手机里的代驾订单让民警查看。
铁证如山,女子承认自己酒驾
民警调取执法记录仪录像,
查证了是该女子在驾车。
随后,在该女子的电话催促下,
一自称代驾员的男子匆匆忙忙赶到现场。
在询问过程中,
代驾员承认自己在该女子被查酒驾100多米处的地方被该女子赶下车,
随后就离开了。
民警立即对该女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酒精含量为45mg/100mL,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看到事情暴露,女子情绪激动,
大声斥责代驾员绕路,
并坚称自己是将车挪动了几米便打电话
让代驾继续回来驾车。
经查
酒驾女子叫刘某,
今年31岁,家住在两江新区人和街道某小区。
当天,她与弟弟、丈夫在南岸一家饭店吃饭,
席间,三人喝了不少酒,
酒后,刘某用手机叫了代驾,
将弟弟送至渝通宾馆附近时。
当车辆行驶至红锦大道泰山立交附近时,
代驾员张某驾车在此右转,
准备从泰山大道送刘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刚右转,
她认为代驾员绕了路,
应该继续沿红锦大道行驶。
在酒精的刺激下,
刘某要求代驾员立即下车,
由她自己来开车。
刘某将车从泰山大道倒回了红锦大道,
并沿红锦大道往前行驶百余米,
突然发现前方有交巡警便立即停车
迅速跑到后排座并急忙打电话
催促驾驶员赶回来继续驾车。
事后,民警打开了电子地图,搜索了刘某所住的小区位置,发现驾车经泰山大道或红锦大道前去的距离相当,不存在代驾司机故意绕路的情况,都是她自己酒后情绪失控惹的祸。
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渝北交巡警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
酒后驾车危害大,驾车出行请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每个驾驶员必须坚守的底线。如果认为代驾员绕路,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向相关部门反应或投诉,切莫一时意气用事,自己酒后驾车。
原标题:怪代驾绕路,赶走代驾自己上阵,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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