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重庆市商务委举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11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这也是重庆首个自贸区地方性法规。
重庆市商务委副主任宋刚对《条例》进行了发布。宋刚表示,即将执行的《条例》既强化责任,也保护创新。
明确鼓励创新 容错免责机制
《条例》对管理体制、投资促进、贸易便利、金融创新、内陆开放以及营商环境等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条例》鼓励创新。在总则部分明确了重庆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主要任务,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败的激励机制和容错免责机制。
建设重庆自贸试验区,最核心的任务就是制度创新,《条例》在“投资促进”“贸易便利”“金融创新”“内陆开放”等章节和具体条文中充分体现了鼓励创新取向。
对相对成熟定型的制度创新成果用法条固化下来,对目前正在进行试验的事项给给予“支持”“鼓励”,对重庆自贸试验区的独创性探索或国家的独有授权在地方立法层面予以确认。
内陆开放 体现了重庆特色
宋刚介绍,《条例》站位较高,体现了建设好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国家赋予重庆的重要使命。
《条例》还体现了重庆特色。《条例》明确了重庆自贸试验区应当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发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营运中心作用,以及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功能。明确规定自贸试验区推动跨境铁路单证、多式联运单证的融资、结算便利化。
强调支持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物流方式联动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探索陆上贸易新规则,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城市群联动发展等。
与国际接轨 优化营商环境
《条例》明确了建立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商事登记制度,设立综合窗口,推行“一窗一次性受理”负责制,实行证照分离制度、实施高效监管。
明确规定缩减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公示口岸进出口收费目录清单等贸易便利化措施和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等金融创新措施。
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细化。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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