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司法局局长张德宽作市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介绍,《草案》提出集中修改《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5件地方性法规,共修改20个条文。
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涉及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经全面清理,共有98件地方性法规需要作相应修改,本次对《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作相应修改,余下95件陆续提请审议。同时,按照上位法要求,经商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对在清理范围之外但急需修改的《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件地方性法规一并纳入修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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