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春节已不到两个月,烟花爆竹的热销季又将到来。11月26日,交通执法部门查获一起“黑”烟花(未办理相关资质证书)案件,让人捧腹的是,驾驶员杨某在被查以后,还心存侥幸,反问“我拉回去(就不处理)行吗?”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形迹可疑的“黑窗”7座面包车
11月26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四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非法营运烟花爆竹车辆。
当晚8点10分,执法人员在河源收费站检查车辆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渝G***77的7座面包车形迹可疑。
“该车车窗全部贴上了黑膜,车内除了前排座位可以看到座椅外,中间第二排以后用黑色布料遮挡。”执法人员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出于职业敏感,他们觉察出这辆车有问题。
随后,执法人员便示意这辆“一身黑”的车辆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经过检查,该驾驶员、车辆相关手续均齐全。
车上的“霸王蕾”原来是“黑”烟花
当执法人员询问驾驶员车上拉的是什么货物时,驾驶员杨某突然神色慌张,语无伦次。
杨某这一可疑表现,立即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执法人员立即要求驾驶员打开车门,对该车进行仔细检查。
引入执法人员眼帘的是一箱箱“霸王蕾”的箱子,上面写明装的是烟花爆竹。经执法人员检查,该车内载满了烟花爆等危险爆炸物品,且烟花爆竹并没有捆绑固定。
“非常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滑落,极有可能引起爆炸。”
执法人员说,同时,该驾驶员并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许可、证照不齐,车身也没有无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存在相当严重的安全隐患,属非法营运烟花爆竹。
驾驶员:我拉回去行吗
见状,执法人员立即将该车驾驶员杨某控制住,并联系了附近的石柱县公安局冷水派出所。
在等民警前来的过程中,杨某坐立不安,一直在“做工作”。他先说,这事与自己无关,自己只是给人打工的,让执法人员找他的老板陈某某。
再后来,他更是给出一句堪称神回复的话:“我拉回去行吗?”
执法人员自然不能同意。随后,民警赶到现场,执法人员将烟花爆竹及车辆一起移交给公安民警。
经询问,该车驾驶员承认自己非法营运烟花爆竹,其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法规。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冷水派出所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运输烟花爆竹需获许可
执法人员特别提醒大家注意: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需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运输,私自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非专业人员对于烟花爆竹的装卸、运输和应急处置等都没有接受过培训,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喜庆的烟花爆竹将会变成危害生命的“炸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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