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钳制住手腕要先示弱,假装顺着走,然后趁其不备,顺着他虎口的方向突然发力挣脱……”
“校园欺凌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侮辱毁谤罪等罪名,实施校园欺凌严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敲法槌的顺序有讲究,开庭时先敲法槌再宣布开庭,闭庭时法官先宣布再敲响……”
12月5日下午,重庆法院“小公民法律课堂”教育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在荣昌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
据悉,该基地专门用于重庆法院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主要针对在校学生开展不便于在法院或者学校展开的体验式法治教育活动,包括模拟法庭、情景剧表演、微电影播放、法制知识展览、互动教学等。
该基地“持证上岗”后,随即举行了首堂“小公民法律课堂”。围绕“远离校园欺凌,健康快乐成长”主题开展了系列法治教育活动。
重庆五中院法警支队的陈亮、李凯,采用口头讲授、真人演示、问答互动等形式,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及其表现形式、遇到校园欺凌时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寻求帮助等内容,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教育课。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法官周俐莎,带着一群身着小法袍的“小法官”走上讲台,围绕“我有一个法官梦”,通过试穿法袍、试敲法槌、朗读宣言等体验感强烈有吸引力的形式,给孩子们讲解法院、法官、法袍、法庭和法槌及其与法律的关系,赢得孩子们一波又一波热烈响应。
据了解,“小公民法律课堂”最初是重庆五中院联合辖区9个基层法院,于2017年创设的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旨在教育、引导、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达到自我保护、自我成长与预防犯罪的双重目的,根据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特点、智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化程度,设置了“法院课堂”、“校园课堂”、“社区课堂”等授课形式,并应时而需设置不同的教育,现已成为重庆法院系统青少年法治教育一项标志性活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