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客户端消息,1月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其与市教委共同起草了《重庆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指南》,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隔离期为发病后14天,隔离期满不再具有传染性后才能返校(园)上课。
据了解,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是传染病聚集性疫情高发场所,消毒隔离是预防疫情的重要手段。
按照《指南》,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应做好日常预防性消毒,保证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通风换气。
“出现传染病例时,要采取针对性消毒措施进行重点消毒。”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说,如当有霍乱、手足口病、菌痢等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应重点消毒可能污染的饮水和食物,以及可能污染饮食的物品;当有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非典型性肺炎、人禽流感、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时,应对空气和飞沫、环境和物品表面进行消毒;当有手足口病等通过接触传播的传染病发生或流行时,应重点消毒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玩具、衣物等。
除消毒外,隔离也很重要。按照《指南》,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要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对晨(午)检发现的可疑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告之家长并劝其到正规医院就诊,减少传染病蔓延或病情的延误。校(园)长必须每天及时掌握全校(园)晨(午)检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聚集性疫情苗头。
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应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在疑似或确诊病例隔离期间,学校应采取适当方式对因病缺课学生进行课业辅导,消除家长、学生因病落下课程的心理负担。
病例所在班级应采取观察措施,观察期间,病例所在班级应与其他班相对隔离,原则上不得分班、并班;活动、就餐、入厕场所等应尽量分开或错时。如班级出现新病例,应从最后一例起重新计算观察期至期满。
对于隔离期和班级观察期,《指南》也进行了规定,比如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隔离期为发病后14天,班级观察期是14天;流行性腮腺炎隔离期是腮腺肿大完全消失或发病后10天,班级观察期是21天。
隔离期满不再具有传染性后,学生需持辖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方能返校(园)上课。
目前,该《指南》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有意见的市民可发邮件至55584495@qq.com。
重庆日报记者 李珩
原标题:注意了!手足口病要隔离14天 《重庆市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消毒隔离工作技术指南(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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