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总工会官网消息,为广泛宣传各行各业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氛围。今(4)日,重庆市总工会发布关于征集2020年“重庆五一奖”的启事,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重庆五一劳动奖状10个,重庆五一劳动奖章15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20个,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3月20日前提交推荐表。
征集对象:
1. 重庆五一劳动奖状的征集对象是我市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
2. 重庆五一劳动奖章的征集对象是我市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在职职工(含农民工)。
3. 重庆市工人先锋号的征集对象是我市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非法人内设机构(包括车间、班组、科室等)。
推荐条件:
1.推荐重庆五一劳动奖状的基本条件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积极贡献;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中作出实际贡献;劳动关系和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
2.推荐重庆五一劳动奖章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胸怀大局、纪律严明,道德高尚、作风务实,学习努力、爱岗敬业,勤俭节约、勇于创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不凡业绩,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中作出实际贡献;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作出了较好成绩。
3.推荐重庆市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工作业绩明显,创新成果突出,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中作出实际贡献;具有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效益的和谐团队。
限制条件:
1.凡未建立工会、拖欠职工工资、重大税收违法、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金、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不能参评重庆五一劳动奖状。
2.有上述情况的单位负责人和涉嫌违规违纪的其他个人,不能参评重庆五一劳动奖章。
3.有上述情况的单位所属非法人内设机构不能参评重庆市工人先锋号。
4.副厅局级以上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和市管干部不参加评选。
5.已获得过全国或重庆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参加评选。
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填写相关表格(重庆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网http://www.cqgh.org/公示公告栏可下载),盖章后的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纸质件于2020年3月20日(周五)前送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57号汇源大厦1308室),同时将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swyldj@sina.com,相关事宜也可以电话咨询(联系电话:63617537)。
原标题:关于征集2020年“重庆五一奖”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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