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这个摩托车只能在小区骑,不能上路哦!”一位老人竟骑了一辆迷你摩托童车上路,还在车流之中穿行,看得人心惊胆战,被执勤民警发现后当场拦下。
5月16日上午9时许,江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澳勤务大队民警正在蚂蟥梁立交附近执勤时,发现一位老人驾驶一辆不合规的迷你摩托在马路上行驶。将老人拦停后,民警发现他骑的这辆迷你摩托车是一辆玩具童车,高度只到成人的膝盖,老人骑在上面很萌很可爱,但确实不安全,因为这种童车是不具备上路条件的,且老人未佩戴头盔,在道路上通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民警要求老人停车靠边,并对其进行了法治宣传,提醒他这种车辆达不到上路行驶的安全条件,不能上路行驶。并要求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以后不要再驾驶这辆童车上路。
老人称只是想代步,没想那么多,并表示以后不会再驾驶这辆童车上路了。
交巡警再次提醒:交通法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上路都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第十条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这种玩具摩托车、玩具汽车、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达不到相关标准,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能上道路行驶,只能在封闭的小区、公园、广场或者室内场馆等非道路场地使用,上路行驶不但违法,而且非常不安全。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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