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为畅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近日,重庆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有哪些重要内容?一起来看——
《意见》指出,在重庆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作出贡献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在现工作岗位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相应标准条件,可按规定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在重庆技能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累计工作年限达到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工种)的,可按规定申报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同时,《意见》指出,通过优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审首位,注重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等方面评价,改变唯身份、唯论文等倾向。
注重向高技能领军人才倾斜,明确以下内容:
● 获得全市技术能手、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市级行业赛前3名、区县赛第1名的人员,以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专家,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以及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专家,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工程师;
● 对世界技能大赛专家组长、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此外,通过建立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联系的工作机制,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专业职称。鼓励用人单位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落实同等待遇。
原标题:@高技能人才,重庆这个人才职称评价新政策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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