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日,江北区法院通报了一批悬赏执行公告。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获悉,凡向江北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除外)并依据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将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据悉,本次悬赏执行公告一共涉及5个案件,6名被执行人。其中,5人为重庆本土人士,1名四川泸县潮河镇人。执行标的中最高的为428万余元,最低的有近41万元。
据介绍,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凡向江北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除外)并依据该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举报方式为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该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登记相关信息;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江北区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据悉,悬赏期限从2020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4日(期间找到财产并成功执行完全部执行标的,公告自然失效)。
江北法院表示,该院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了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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