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重庆高新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7月1日起在重庆高新区直管范围内实施。
改革实施后,将大幅缩减企业项目审批时间和费用,单个项目最多可节省审批时间25个工作日,节省前期费用10万元以上。
《实施意见》改革举措涉及哪些方面、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有哪些变化、对企业将带来哪些利好?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专访了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高新区梁滩河湿地
区域评估
制定了全域环境准入清单
“这是重庆高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管理后,实施的第一项审批改革举措,也是重庆市率先提出环评水利领域改革的‘先行者’。”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小龙说,《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周期长、程序繁琐等问题,解决了环保与水利部分相近事项“两张皮”的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实施意见》明确以重庆高新区直管园313.5平方公里全域为单元,编制了区域环评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为简化建设项目审批作支撑。
评价范围包括高新区直管园:西永微电园全域,以及曾家镇、西永街道、虎溪街道、香炉山街道、白市驿镇、走马镇、含谷镇、巴福镇、金凤镇、石板镇全域。区域环评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质量底线(“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明确总量控制限值,制定环境准入清单。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新区直管园全域区域环评和区域水保编制审批完成前,已完成规划环评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产业园可优先实施。
区域环评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或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时,将及时开展区域环评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跟踪(变更)评价。
高新区梁滩河湿地
豁免管理
社会服务等71类建设项目不再环评
在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高新区直管范围内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具体来讲,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环境敏感的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服务,实施重点管理;对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小、环境影响较小的机械加工、卫生服务等建设项目,实施简化管理;对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环境风险低、环境影响很小的基础设施、社会服务、交通运输等建设项目实行豁免管理。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重庆高新区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清单》,明确对污染物排放量极小、环境影响极小、环境风险极小的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农副产品加工、交通运输等71类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排污许可豁免管理,如蛋品加工、纯手工制作的工艺品制造、城市公园、博物馆等建设项目无需再环评审批。
同时,对征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以及新、改、扩建的工业、仓储项目,且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的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豁免管理。
“简单来说,这些环境影响极小、风险可控的项目,不需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陈小龙说,实施环评、水保豁免管理。
并联审批
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进行
根据《实施意见》,重庆高新区将试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发统一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审批。
据介绍,按照现行规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应该在项目实施前完成,项目建成投产前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取得排污许可证。
“此次改革,只要在建设单位承诺其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前提下,我们将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统一受理和审批,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纳入排污许可中,将排污许可重点内容纳入事中事后监管。”陈小龙介绍,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有效期按照环评文件中正式投产之日起算,首次核发有效期3年。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须重新环评,建设单位需重新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初步计算,并联审批后,单个建设项目可节省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费用2万元。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重庆高新区区域环评范围内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而言,就是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原则上全部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但涉及五项主要重金属(铬、镉、铅、汞、类金属砷)、报告书简化为报告表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执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除外。
告知承诺制项目实行“即来即办”,先审批后同步进行公示,单个建设项目可节省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位于重庆高新区的金凤瑶池
“三审合一”
可节省审批时限10~15个工作日
据介绍,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入河(湖、库)排污口设置论证具有很强的关联性,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既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又是水行政主管部门,此次重庆高新区创新性地将同一建设项目的这3个相近审批事项,进行融合审批,实行“三审合一”、并联审批。
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将制定《重庆高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技术指南》,根据建设项目特征,突出评价重点,将水土保持方案、入河(湖、库)排污口设置论证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一并编制,一体审查,一次审批,减少审批事项,单个项目可节省审批时限10~15个工作日,节约前期费用10万元。
同时,实施区域评估与项目评价联动,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内容,建设项目环评可与区域环评共享环境数据,比如环境现状、环境监测等部分内容可以直接引用区域环评结论。
此外,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重庆高新区环境影响评价正面清单》,将产业园区内制造业、社会服务业等18类部分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化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单个建设项目可节省审批时间10~20个工作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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