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将来临,不少家长已经在考虑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今(24)日,重庆市南岸区教委就民办非学历校外文化教育培训风险发出《告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警惕缴费优惠陷阱。
违规办学、参与中小学招生可举报
南岸区教委在信中表示,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培训的非学历校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加重了孩子过重课外负担,南岸区虽然一直根据规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但仍有个别市场主体为牟取经济利益,无资质开展培训、违规办学、参与中小学招生。
为此,南岸区教委提醒广大家长:
根据相关规定,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文化教育培训、参与或组织中小学招生、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等,请向南岸区教委举报;
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教育培训活动,请向南岸区民政局举报;
对校外培训机构在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请向南岸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警惕缴费优惠陷阱
南岸区教委表示,假期是学生调整身心、开拓视野、提升素养的佳期,家长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如孩子学有余力、确有培训需求,建议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注意查看该机构是否“证照齐全”,“证照齐全”是指具备经南岸区教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南岸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南岸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南岸区已经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可以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查询,网址是http://xwpx.emis.edu.cn/。
同时要警惕缴费优惠陷阱。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有收费公示牌,标明收退费办法)、按期收费,最长交费期限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包含赠送课时),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以上培训费的,家长应心生警惕,要主动拒绝缴纳并向南岸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举报,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跑路等潜在风险。
家长应当主动要求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每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收费项目、金额,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举报电话
南岸区教委:62930928
南岸区市场监管局:12315
南岸区民政局:62835672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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