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九龙坡法院获悉,近日对未经允许将车辆停放在该院室外警车停车场通道上,阻碍警车通行的当事人做出罚款500元的决定。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在重庆法院试点以来,该院司法警察履行司法制裁提请权开出的首张罚单。
7月29日上午9时左右,车主黄某驾驶轿车,未经允许将车辆停放至该院室外警用车辆停车场唯一进出通道上,阻碍警车进出。经多次联系,黄某未予挪车。直至当天中午12时左右,司法警察联系交巡警将该车强行拖离后,室外警车才恢复正常通行。
图片来自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九龙坡区法院认为,黄某某驾驶车辆未经允许,将车辆停放至室外警用车辆停车场唯一进出通道上,阻碍室外警车进出。经多次联系,黄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挪车,其行为已阻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故决定对黄某罚款人民币500元。
据了解,黄某对处罚决定认缴认罚,于当天自愿缴纳罚款,并主动写下悔过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实习生 唐予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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