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消息,8月22日,重庆市第600例、601例人体器官捐献分别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和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施,两位脑病患者在生命无法挽留之际,捐献有用的器官挽救了6个人的生命。
“人体器官捐献延续生命的理念,与红十字会‘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宗旨、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相一致。红十字会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使之成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事业,是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事业的创新。”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突破600例,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离不开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的履职坚守和无私奉献。
据了解,2012年,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设立了救助专项基金,开始探索红十字会参与志愿无偿的人体器官捐献制度体系。2019年,重庆市遗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成立,承担全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同时,《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相继于2016年、今年7月30日颁布实施、审议通过,强化了红十字会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职责,让器官捐献工作步入法治轨道,并呈现逐年上升态势。
数据显示:2012年我市实施器官捐献4例、2013年14例、2014年27例、2015年23例、2016年81例、2017年109例、2018年132例、2019年141例,2020年已实施70例。截至2020年8月22日,我市累计实施器官捐献601例、角膜捐献2564例,挽救了1652个患者的生命、让3573人重见光明。
原标题:重庆市人体器官捐献突破60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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