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200块钱就可以解决的问题,90后小伙穆某却对执法部门的多次催告置之不理,他以为事情可以不了了之。前不久,小伙并未能如愿,却结出了恶果:被法院列入强制执行名单,银行卡被冻结,成为了老赖。
实习期上高速被罚款200元
事情要从今年1月份说起。1月8日20点55分许,穆某驾驶自己的贵C牌照小轿车上路,当行驶至S21江习高速重庆段上行方向 63km+0m处(江津区境内),因为一件违法事实的被揭露,他遭到了执法人员的处罚。
执法人员在对穆某的车进行检查时发现,穆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存在实习期内不符合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实习期内不符合规定驾驶机动车)行为。
穆某违反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二)项规定,按简要程序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元,并现场送达了处罚决定书。
小伙对多次催告置之不理
按照法律规定,穆某应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认可处罚决定,就缴纳罚款;不认可处罚决定,则通过正常渠道申诉。
可是,穆某什么也没做,只是对此置之不理。
穆某无动于衷,执法人员却在依法走法律程序。7月22日,因穆某未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到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履行本处罚决定,高五支七大队向其邮寄了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
这一次,穆某本人进行了签收。但是,他还是没有缴纳罚款。
被强制执行还上了黑名单
8月21日,因穆某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了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很快,穆某就为自己的违法及消极应对处罚的行为承担后果:他将被强制执行,还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账户被冻结,乘车、办事、住酒店等都有诸多不便。
9月17日,穆某来到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他表示愿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缴纳行政处罚罚款。
据了解,穆某需要缴纳的除了200元交通违法罚款外,还有50元的案件执行款。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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