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一名酒后驾车的男子在回家的路上遇交巡警查酒驾时,竟直接弃车逃走,还闯入他人家中“陪”人看电视,还告诉民警有人从墙缝跑过去,简直就是“戏精”上身。
晏某驾驶的小型客车
事发当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联合高梁镇应急办、高梁镇派出所在高梁镇开展重点违法整治夜查行动。20时左右,持A2驾照的晏某开着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万州向分水方向行驶,当行驶至318国道高梁天鸿路段时,设卡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不料该车竟突然提前停下,驾驶人晏某慌张地蹿下车,拔腿就往路边一居民宅院跑去。
“这肯定有问题。”
凭着多年的执法经验,交巡警立即前往查缉。当民警随后赶到晏某跑进的宅院时,只见他一本正经地陪着这户居民家里的两位老人看着电视,而两位老人,正盯着晏某一脸发蒙。见民警赶来后,晏某还“热心”地指着门外墙的缝隙说:“我看到刚才有一个男的从这个墙缝跑过去了。”可他没想到这个缝隙,人根本都钻不进去。
这时,一旁愣了半天的两位老人向交巡警问道:“这是哪个?怎么会突然闯到我家里来看电视?”
见露了破绽,晏某只得跟着民警返回执勤点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正如民警所料,晏某的酒精呼气测试值为28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晏某承认当晚自己喝了酒,酒后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途中发现交巡警在设卡检查。为了躲避被查到,他慌不择路地弃车就往附近的居民家里躲,进门一屁股便坐到两位老人旁边看起电视来,试图躲过检查,没想到被当场识破。对自己饮酒后驾车的行为,晏某深表后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交巡警依法对晏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有关规定,注销晏某最高驾驶资格,不能继续驾驶准驾车型为A2的机动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通讯员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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