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在一家摩托车厂上班的罗先生,考取了中级电工资格。人社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于他的技能提升予以奖励,把1800元现金汇入了他的银行卡。可这笔钱刚到账,罗先生所在的单位就让他把钱交出来。罗先生给我们天天630打电话,说他想不通其中的道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罗先生说,在今年7月份,他们单位组织了50多个员工,去参加免费的电工培训和考试。几个月后,通过考试的员工都收到了1800元的补贴。可这钱还没捂热乎,单位领导发来通知,让大家把这1800元交上去。上交后只给每个员工奖励150块钱。
对于此事,罗先生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开始告诉记者,他们把钱收回去,是为了交给培训机构。因为这笔补助,本来就是政府发给培训机构。但为什么发到了职工的个人账户里,他们也不清楚。
这1800块钱,本来就是政府给培训机构的补贴吗?记者拨打了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在2017年下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都可以获得相应补贴。而这笔钱就是发给个人的,而不是给培训机构的。
既然是给政府补助个人的,那为什么还要罗先生上交呢?工作人员在进一步了解情况之后,拿出了这样一份培训协议。记者注意到,协议的三方分别是培训机构——沙坪坝区启蒙职业培训学校、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这份培训协议没有约定学时多少、培训费是多少,只是说职工成功获得职业技能等级后,应该把所得到的国家补贴上交单位,再由单位转交给培训机构。
记者也采访了这份协议的甲方,也就是沙坪坝区启蒙职业培训学校。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来,他们应该是先收培训费,再培训。但因为职工的单位予以担保,所以才会让大家先培训考试,得到补贴后再来交学费。
跑了一圈,记者大概弄清楚了,罗先生他们参加了电工培训和考试,一开始没有交费。合同约定的是,等他们拿到政府补贴后,再把这笔补贴款交给培训机构,当做培训和考试费。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田小江律师告诉记者,如果罗先生在合同上签了字,不管他说自己当时没闹明白,还是其他原因,只要不是被欺诈、胁迫所签的的,合同条款也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定规定,那合同本身都是生效的。罗先生应该履行合同约定。当然,如果罗先生认为补贴过程中,存在其他一些问题,也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和反映。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谭博治
原标题:技能提升补贴要上交? 相关单位给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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