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客户端消息,近日,北碚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5名由该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任后履职情况。和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除了对履职人员任后监督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报告外,还对履职人员建立的16项依法监督指标,首次实行了负面扣分制。
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是地方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面临的新课题。2016年,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开始探索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的任后监督,出台了《重庆市北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暂行办法》,并于2019年对其进行了重新修订,把监督内容靶向聚焦为依法行政,形成了任后监督的指标体系,对任后监督方式、任后监督的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等进行了完善。
重庆日报记者在会议现场看到,在本次会议印发的任后监督材料中,除了任后监督对象的履职报告和任后监督工作组的任后监督工作报告外,还有两张表格。一张是任后监督对象的扣分表,表内设置了16个具体监督评定指标,包括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完成年初人代会审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重大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等内容。扣分表采取负面扣分制,对工作效果不佳和明显缺位的事项给予相应的扣分。第二张表是统计任后监督对象自常委会任命以来年度考核、获得奖励及所在单位获得奖励的情况表。两个报告和两个表格,采用描述性评定与事实性评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较全面地反映被监督对象依法履职情况。
其中,负面扣分表是该区首次在任后履职监督工作中采用。“就是为了让被监督对象从对应的扣分事项中,对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直观地找到其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该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设置负面扣分制的初衷。据了解,在此次任后监督评定中,5名履职人员最多被扣15分,最少被扣11.7分,大家表示,将认真对照扣分项目逐一整改落实,诚恳接受人大的监督。
“强化在接受人大监督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是开展任后监督的根本目的。”该负责人表示,区人大常委会将向北碚区政府反馈审议意见,区政府将及时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任后监督对象及所在单位进行整改,一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方案;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重庆日报记者 龙丹梅
原标题:任后监督动真格 北碚人大首次采用负面扣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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