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纾解企业困难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国家政策
我市出台阶段性“减免缓”企业社保费政策
为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注入了活力
减免政策
从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我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从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我市各类大型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内,可申请缓缴2020年2月以来的当期应缴纳的三项社保费,最迟于2020年12月底前缴纳,不得跨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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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线上或线下申请了缓缴的参保单位
请注意!按政策规定,请务必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清缴纳2020年2月以来申请缓缴的社保费,如果错过时间点,税务部门将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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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小伙伴
为保证自己能正常享有各项社保权益,若还未及时完清缴费的,记得提醒自己的参保单位,请抓紧时间!否则不仅参保单位要多缴钱,咱们的合法权益也可能会受影响哦!
原标题:2020年缓缴社保费政策即将到期!别错过缴费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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