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田里捡到了一只鹰,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你们赶紧来看一下。”4月20日,重庆巴南区公安分局南彭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在将军湾村田间劳作时发现了一只鹰。
民警达到现场时,这只不明品种的鹰安静地呆在背篼里,但既没有挣扎也没有飞走。王阿姨说她没有东西可以安置这只鹰,只好把它放在平日装菜的背篼里。
随后民警将这只鹰带回派出所安置。考虑到鹰的食性,民警特意找来了一小块生肉放在它面前,并为它准备了水,并联系了专业人员。
不久后,专业人员赶到派出所,经辨认,这是只雄性苍鹰,别称鸡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只鸡鹰没有受伤情况,精神状态良好,符合放归条件。工作人员和民警随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随着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得到极大改善,市民偶遇野生动物的几率增大,如遇此类情况,请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求助警方。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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