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永川区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原永川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并接受吃请问题。
2010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永川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刚,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唐某、林某某、李某某等人礼金共计3.9万元人民币,并接受上述人员吃请。2021年5月21日,刘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2.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唐大川公车私用问题。
2020年7月某天,唐大川安排单位驾驶员黄某某驾驶渝CV8983公务车,将自己及小孩从永川胜利北路“美馨花园”小区家中分别送到“御景国际”小区亲戚家和玉屏北路天然气公司附近的培训辅导班,唐大川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16日,唐大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游新闻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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