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渝中区发布2021年小学招生方案,渝中区大坪小学、马家堡小学、石油路小学、解放小学、中华路小学竹园分部计划学位只能基本满足渝中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符合非渝中户籍学生入学条件的新生,需提前做好安排。
渝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学区学校报名,学校按“三对口”原则审查新生入学资格。
若渝中户籍学生接收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对口学校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未达到51%的、购买二手房入户,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未满1年及以上(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的、同一产权的二手房原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等上述三种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实行随班就读。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原则:
1.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的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的;
2.适龄儿童为孤儿,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法定监护人拥有房屋产权,并在学校招生学区内常住的;
3.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的,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学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入学原则,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渝中区务工、且居住(含租住)在渝中区,有稳定住所和收入,其适龄子女可在居住地的指定学校报名。其余学校有空余学位也可接收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年内未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拆迁户子女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从2020年起,渝中区大坪小学、马家堡小学、石油路小学、解放小学、中华路小学竹园分部计划学位只能基本满足渝中户籍学生入学需求。请符合非渝中户籍学生入学条件、确需在本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请提前做好安排,到两路口街道、菜园坝街道、南纪门街道、朝天门街道等属地指定学校报名,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各小学于6月20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6月15日~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由各小学按照“志愿填报、信息采集”双一致的原则,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及时录入渝中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学生报名信息录入后,家长须在系统自动生成的《新生入学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学校加盖公章后,学校和家长各保留1份。
上游新闻记者 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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