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1年重庆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新闻发布会,就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发布会上,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光才介绍,202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重庆市于2020年7月成立了重庆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对巴南、合川两区开展普查试点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两区各行业领域调查任务已基本完成,并即将在全市全面展开。
据了解,本次普查旨在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减灾能力,客观认识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它是一次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全集调查,主要涉及6项重点任务。
一是致灾信息调查,包括地质、水旱、森林火灾、气象和地震5类灾害。
二是承灾体调查,包括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三次产业、资源环境等多个方面。
三是历史灾害调查评估。
四是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包括政府、社会和基层三个层面的能力。
五是开展重点隐患调查评估,包括各类灾害领域及其次生的重点隐患。
六是风险评估与区划,包括风险评估、风险区划编制和风险防治区划编制3项任务。
通过普查,形成3类成果:即一个风险数据库,两张区划图(风险区划图、风险防治区划图),一系列“制度成果”,包括统一的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和信息化平台等。
相较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在国内尚属首次。
刘光才表示,本次普查任务的关键词之一就是“综合”,除应急、规资、水利、林业、气象、地震、住建、交通、城市管理9个牵头部门外,还需要几十个防灾减灾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参与配合。普查成果既有一般意义上的数据成果、评估分析成果,还将形成一套全国统计的“技术标准、制度规范和信息平台”成果,这将为我国“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游新闻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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