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起,璧山交巡警集约警力,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整治,与此同时,紧抓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一盔一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上游新闻记者在璧山交巡警了解到,8月2日至今,已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0起,无牌无证违法行为20起,超员超载违法行为40起,“一盔一带”等违法行为231起。
路遇检查试图停车逃避
8月6日中午,甘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璧山区八塘屠宰场路段,在遇前方有检查时试图停车逃避。
璧山公安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上前将其抓获,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6mg/100ml,达饮酒驾驶标准。甘某交代,自己上午在老家帮助父亲干农活,中午吃饭时喝了一罐啤酒解乏,想到家中女儿还没吃午饭,于是便在酒后驾车为女儿送饭。
甘某虽然自认为头脑清醒,不影响开车,但还是触犯了法律,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其A2驾驶证因记满12分也将面临降级。
电动摩托车饮酒驾驶一样受处罚
8月5日晚,李某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璧山区新生街中山南路路口时被交巡警拦下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9mg/100ml,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李某陈述,自己当晚在同事家中吃饭时喝了2瓶啤酒,并特意在同事家中休息了一段时间,同时认为自己驾驶的轻便摩托车是电动车,警察不会管,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最终被交巡警当场查获。
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因李某未取得任何机动车驾驶证,还将面临罚款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 通讯员 何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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